>> 还情人一个清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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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些日子有个哥们写了篇文章<<说烂的语言>>,说的是一些被大家说的改变了原意的词语,例如:小姐,同志,农民等等,写的很不错.之所以提到这篇文章是因为我认为"情人"一词也应该是一个说烂的语言,一个比窦娥还冤的词儿 !
情人这个词应该源于西方,这个词一开始就算不是个恭维的褒义词,最起码也是一个中性词,西方一直盛行,最近在中国也颇为流行的"情人节"可以证明.而且在中国大家熟知的叫做<<情人>>的流行歌曲中,杜德伟唱到"情人再次感动,虚情假意的话不说";家驹唱到多少春秋风雨改,多少唏嘘不变爱",这样的"情人"怎能不令人感动,令人赞以"挚爱"呢?!而西方开始对"情人"的定义应该更纯洁高尚,在禁欲时代或许只有那些精神上深深爱恋,但毫无肉体瓜葛的人儿才会被称为"情人"吧.
可当今天我们提到这个词想到又是什么呢?赤裸的性关系,毫无情感可言,并且还夹杂这金钱交易,政治目的,个人利益,权利欲望....完全是龌龊,恶心的代名词!
所以当伦理课上老师问我们如何看待"情人"现象时,我那心灵纯洁美好的同学大多表示强烈的反对和谴责.这正说明同学们多是按照龌龊的代名词来看待"情人"一词的.但这样声势浩大的反对能让我们看到龌龊现象即将销声匿迹的远景,和"情人"这一词得以平反昭雪的希望吗?我并没有这样盲目乐观,因为我知道,老师也说了这一现象的存在不仅需要动机,还需要条件,而且动机往往随条件的产生而出现!所以当我们的时代到来,一些龌龊的现象是将绝迹,还是更为普及,不是我们靠鲜血涌动那一瞬间的热情所作出的评论所能决定的,我们更需要理智的,区别对待"情人"现象.
我认为区别是否是污蔑"情人'这个词的凶手的关键在于一个"情"字.如果是以真挚的情感为基础而产生的关系,无论婚内婚外的都不是罪魁祸首.婚外的无可厚非,婚内的也多少情有可原,当然婚姻本身要求忠贞,可这是圆满的婚姻,最起码也要是没有大问题有爱的婚姻提出的正当要求.如果婚姻本身是个错误,是被逼无奈之举,或者变的痛苦,了无生气了,那么当事人就算身体不出轨,心也不在了,忠贞的要求也就不那么合情合理了.当然也不排除既爱家里"红旗"又爱外面"彩旗"的博爱之人,这样的人就贪婪了,可只要都是真爱,也不算太糟蹋"情人"这个词,远不至于千刀万剐!
真正污蔑"情人"这个词的是没有情感的所谓的"情人"关系,作为一个人,爱应该是"性"得以产生的前提和基础,因为爱地深沉热烈而产生性行为才符合人的逻辑,伦理和道德.如果不是这样,那又与畜生何异呢?!
所以如果嫖娼卖淫合法化,我认为那绝对是人类的返祖,人类的退化.所以那些拥有十几,数十情妇的贪官,无论他有怎样的学历,身居怎样的高位在我眼里充其量能比的上一匹"种马".所以对那些以科研,论文为诱饵来骗得学生"献身"的教授,我不得不想问一句"为人师表,教书育人"这八个大字"您"就做到"育人"二字或许连着都因为避孕措施得当而没完成怎么就成了教授?是名不副实的"教授"呢,还是名副其实的"禽兽"啊!
归根到底都是这些人渣把"情人"这词给叫烂了,我真想拜托人渣能否换个词"性交易对象"性贿赂者"二奶"二爷"婊子"汉子"啥不比"情人"来得贴切.请别在轮奸"情人"这个可怜的词了,就像请嫖客别对妓女说"爱"这个字,因为她不配,你更不配!
呜呼哀哉,还"情人"一个清白!!
